校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2025年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教督厅函〔2025〕16号)及《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陕西省高等教育质量监测2025年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要求,国家高等教育质量监测2025年数据采集工作已正式启动。本次数据采集事关学校下一步发展建设,时间紧、任务重首次依托“国家教育大数据中心部校数据网络”实施,数据上传时间为2025年11月24日至2026年1月12日。现将有关填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填报依据
本次数据采集依据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科专业数据资源建设指南》(附件1)、《国家教育大数据中心数据网络高校节点操作手册》(附件2),各单位应结合学校教育教学过程中产生的实际数据进行梳理填报,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
二、工作任务
本次数据采集涵盖三个篇章,共15大类116张表单,涉及21个职能处室及所有教学单位。具体任务分工详见《西安工程大学2025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任务分解表》(附件3)。
院校篇:学校基本信息、办学基本条件、思政教育情况、教职工基本信息、学生基本信息、学科专业基本信息。
专业篇:培养过程、培养成效、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工科类专业情况补充表。
学科篇: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国际合作交流、支撑平台。
三、采集填报平台和统计时限
(一)填报平台
教育部数据网络高校节点(https://exchange.xpu.edu.cn)
(二)统计时间
统计时间分时期数和时点数,时期数分自然年和学年:
自然年:指自然年度,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由于学科数据为首次采集,本次所有涉及“自然年”的数据表均需采集2024年和2025年两个年度,即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和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分2张表填报。如财务、科研信息按自然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学 年:指教育年度,即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如教学信息按学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时 点:是指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据的统计截止时间,即2025年12月31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
说明:各项指标具体的采集任务时限以指南的时间标注为准。
四、任务分工
该项工作由高等教育研究与质量评估中心牵头负责,党政办公室协同,全校21个职能处室和1个教学单位(体育部)共同参与网上填报。
高等教育研究与质量评估中心负责数据填报校级管理员,全流程统筹数据填报工作。具体包括:组织专项培训、提供填报指导与服务、协调各部门工作进度、审核校验数据质量,并确保数据按时、准确提交上报。
学校组成工作专班负责对学校上报数据进行复核审查,经学校同意后填报数据
各牵头部门负责协调相关指标点数据的整理收集,各部门负责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数据的收集统计。
各教学单位配合职能部门做好基本数据的收集统计工作,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五、数据采集填报流程及进度安排
(一)工作启动(11月28日前)
各职能部门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普通高等学校学科专业数据资源建设指南》(附件1)及相关附件材料,按照往年上报的数据内容进行数据梳理,对往年容易出错的内容进行重点关注,准确领会本部门负责数据的内涵说明。指定1名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采集员加入“西工程大2025状态数据采集群”(QQ群号:760181853)向QQ群主获取本部门的填报、审核账户和初始密码,并做好账户密码修改和信息完善工作。高等教育研究与质量评估中心将适时组织召开数据采集填报的交流培训会。
(二)采集填报阶段(11月28日-12月22日)
1.基础数据表填报(11月28日-12月3日)
数据填报工作将分阶段、按逻辑顺序进行。在全部116张表单中,首批17张“基础数据表”的填报与审核是整个工作的基础,系统已设定后续相关表单须在其对应的基础表完成后方可解锁填报。为确保整体进度,请各牵头部门严格遵循以下时间节点完成基础数据的提交与审核,具体安排如下:
(1)11月28日前:党政办完成“表1-1学校概况”和“表1-2校区”;人事处完成“表1-3学校相关党政单位”和“表1-4学校教学科研单位”的填报与审核;
(2)12月1日前:教务处完成“表6-4专业基本情况”;人事处完成“表4-3专任教师基本信息”;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表7-10本科实验场所”的填报与审核。
(3)12月2日前:人事处完成“表4-5其他教职工信息”、“表4-6校外教师(导师)信息”、“表4-7附属医院师资情况”的填报与审核。
(4)12月3日前:党政办完成“4-1校领导信息”;人事处完成“表1-6学校基层教学组织”、“表4-2管理人员信息”;研究生院完成“表5-3研究生基本信息”;教务处完成“表5-2本科生在校信息”、“表6-5专业大类情况”、“表7-4开课情况”;发展规划处完成“表5-1学生统计情况”的填报与审核。
2.后续表格填报(12月4日-12月22日)
各责任单位须按时完成关联基础数据表后续表格数据的填报与审核,具体任务分工详见《西安工程大学2025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任务分解表》(附件3)。
(三)审核阶段(2024年11月28日-2025年1月5日)
1.各职能部门初审(11月28日-12月22日)
各责任单位负责人按照学校提供的审核人员账号和密码登录平台,遵循边填报、边审核的原则,对牵头表单进行初步审核。17张基础数据表单请务必于12月3日前完成审核,其余表单请于12月22日完成审核。
2.工作专班二审(12月22日-12月29日)
工作专班按照学校提供的查阅人员账号和密码登录平台,对各部门初审提交的数据,重点是和高基统计相关数据,进行比对审核。
3.高等教育研究与质量评估中心终审(12月30日-2025年1月5日)
对审核后的数据,组织校内外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办学关键指标的初次统计分析、数据比对反馈、再次挖掘优化等多轮调整修正工作,通过研讨确保数据在真实的基础上最大化发掘其深度和广度。
提交上报阶段(2025年1月6日-1月12日)
督促各部门最终复核数据,待所有数据经审议敲定无误后,由高等教育研究与质量评估中心报学校审议后提交上级平台。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高度重视
本次高等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常态化监测预警数据将直接应用于各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验收复查和学科评估等重大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全面、准确、及时做好相关工作。
(二)深化理解,严控质量
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准确把握各项指标的内涵说明,按照各项数据规定的统计口径、时间节点,准确做好数据整理工作。着力新一轮审核定量指标数据,聚焦数据间的逻辑关系和相互支撑作用,特别关注与之前上报数据的连续性与发展性,注意部分表格应与本年度高基表保持一致性。
(三)周密组织,有序推进
本次数据填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意义大,请各单位应根据数据采集工作流程,立足工作实际,厘清任务清单,绘好时间计划表,分步推进、按时完成本单位的采集任务,对于逾期未提交、数据质量不实等原因给学校工作带来被动的,将严格追究责任。
相关附件请至高等教育研究与质量评估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附件:
1.普通高等学校学科专业数据资源建设指南
2.国家教育大数据中心数据网络高校节点操作手册
3.西安工程大学2025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任务分解表
4.数据节点视频讲解.mp4
5.普通高等学校学科专业资源建设模版(填报表格)
联系人:冯哲文 联系电话:029-81369197
西工程大2025状态数据采集群 QQ群号:760181853
党政办公室 高等教育研究与质量评估中心
2025年11月26日